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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举办时间:2020年07月27日上午08点00分——2020年07月27日上午08点30分
  • 举办城市:{zone}

    举办单位:丹东市教育局

    详细地址: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二号楼

    咨询电话: 0415-2305583

    电子邮箱: 78174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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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介绍:

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赴辽宁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学校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市直中小学、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完全中学)、丹东市朝鲜族中学(12年一贯制学校)、丹东职专高中部,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朝鲜族中学放宽到延边大学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丹东一中、丹东二中、丹东四中,要求 “211工程” 大学(地理学科放宽到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市直中职学校专业教师,要求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舞蹈专业和基础课教师招聘条件与市直中小学相同;医学类教师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以上批次本科普通高校及专业以报考者当年高考录取批次为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分类与适用请参照《教师资格条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7.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9.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1.发布公告
  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dsjyw.bysjy.com.cn/)、
丹东市教育局官网(http://ddedu.dand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7月17日00:00——7月23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八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 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个人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本次招聘要求诚信承诺参加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本单位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各项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
  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7月27日早8:00-8:3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5)、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高校直招(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7)、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获取方式详见附件4),通过体温测量后(不超过37.3℃),到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二号楼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非考试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7月27日)
  本次招聘由丹东市教育局组建评委考核组,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具体试讲课题7月26日13:00发布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和丹东市教育局官网上(http://ddedu.dandong.gov.cn/)。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
   5.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复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教育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由丹东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示由丹东市教育局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http://ddedu.dandong.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签约、复审、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5.因面试人员较多,预计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简单午餐。
  6.因面试人员数量不确定,签约时间以最后用人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7.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7817428@163.com
  九、咨询电话:0415-23055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表》
   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4.大连健康码与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申请步骤
  5.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面试教材目录
  6.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高校直招(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丹东市教育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的公告.docx

附件1: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

附件4:大连健康码与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申请步骤.docx

附件5: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面试教材目录.doc

附件6: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附件7:丹东市教育局2020年高校直招(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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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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